“十四五”時期,文化建設被放在東莞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近日,東莞印發《東莞市文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提出,東莞市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將統籌用于支持推動東莞市文化高質量發展,構建文化產業發展新格局。
按資金用途劃分,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分為文化產業類、文化藝術類、社科研究類、新聞報道類等四大類別。對東莞文化發展具有積極作用的事項,可提請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確定。
《辦法》明確,專項資金由原來的東莞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和東莞市文化精品專項資金整合而成,經市政府批準、由市財政預算安排。
《辦法》圍繞管理職責、適用范圍、申報與審批、資金的支付和管理、項目的管理和驗收、監督和責任等方面明確了三十二條舉措,確保文化發展專項資金用到實處。
申報與審批方面,《辦法》規定,專項資金的申報分為年度項目和臨時項目。年度項目原則上每年受理一次,臨時項目是指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開展、未能及時納入年度項目申報、臨時發生的必要項目。審批方式分為核準制和評審制,其中核準制適用于獎勵項目,評審制適用于文化產業類、文化藝術類的資助項目。
站在“雙萬”新起點上,如何構建與城市相匹配的文化地位,如何增強千萬人口城市的文化認同,是東莞未來文化發展的重要使命。
2021年,《東莞市文化發展“十四五”規劃》正式出爐,《規劃》提出,到2025年把東莞建設成為嶺南特色鮮明、現代氣息濃郁、人文內涵厚實、作用影響廣泛的品質文化之都。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東莞相繼出臺多項政策助力文化強市建設。近期,《東莞市推進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出爐。根據《方案》,東莞將圍繞建設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從供需兩端發力,打造特色文旅消費品牌,鼓勵發展新興消費業態,助力東莞建設成為富有內涵和活力的“品質文化之都”,推動文化強市建設。